浙江传媒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建高校,是一所行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传媒类高校,素有“北有北广、南有浙广”“北有中传、南有浙传”之美誉。2004年9月8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莅临学校考察指导,提出了“紧跟时代、突出特色”的殷切希望。学校从1978年创办浙江广播电视学校、1984年创办浙江广播电视专科学校、2000年两校合并成立新的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升格为浙江传媒学院,已有42年办学历史。现有杭州下沙和桐乡乌镇两个校区,占地1305亩,总建筑面积57.7万平方米。设有16个二级学院(部、中心),现有在校生14000余人,其中研究生220人;教职员工约1400人,其中专任教师939人。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浙江省平安校园”“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等称号。
详情 >学校所在地:浙江 ·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
开设专业:播音专业、编导专业
录取文化课分数:
浙江传媒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建高校,是一所行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传媒类高校,素有“北有北广、南有浙广”“北有中传、南有浙传”之美誉。2004年9月8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莅临学校考察指导,提出了“紧跟时代、突出特色”的殷切希望。学校从1978年创办浙江广播电视学校、1984年创办浙江广播电视专科学校、2000年两校合并成立新的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升格为浙江传媒学院,已有42年办学历史。现有杭州下沙和桐乡乌镇两个校区,占地1305亩,总建筑面积57.7万平方米。设有16个二级学院(部、中心),现有在校生14000余人,其中研究生220人;教职员工约1400人,其中专任教师939人。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浙江省平安校园”“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等称号。
学校学科涵盖艺术学、文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等5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优势突显、特色鲜明、基础扎实的学科专业体系。有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信息与通信工程3个省一流学科,其中新闻传播学2011年获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有41个本科专业,其中艺术类专业18个,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为国家特色专业。广播电视学、数字媒体技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等4个专业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工程、摄影、文化产业管理、动画、戏剧影视文学、网络与新媒体、音乐表演、编辑出版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10个专业入选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专任教师中有正高147人、副高282人。有“长江学者”1人,国家“万人计划”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中宣部“四个一批”2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5人,省“钱江学者”3人,省“151人才工程”35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6人,省优秀教师5人,省教学名师4人,“双师双能型”的行业高端人才50余人。
学校现有省级科创平台5个、省级科创团队3个。近五年先后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74项,其中重点重大项目4项,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00多项,科研经费总量、高水平论文论著、社会服务与合作实现了跨越式提升。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五个一工程”奖和柏林电影节银熊奖、电影金鸡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国际电视节白玉兰奖、德国红点设计奖至尊奖、茅盾文学新人奖等40余项。建有全国首个网络文学院。主创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影视作品,如《长江图》《小鸡彩虹》《孤山路31号》《罗曼蒂克消亡史》《小别离》《小欢喜》《大国通道》《爱上中国》《为了人民的健康》《明月前身》《盖世武生》《七把枪》《启航》等。
学校现有国家级教学平台2个、省级教学平台1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近五年来先后获省级教学成果奖4项,承担省教育教学改革项目59项,出版国家级规划教材4部、省级教材14部,主持省级精品在线课程9门。建有360余个产学研实践教学基地,其中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5个、海外实习基地5个。荣获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微课大赛、省级优秀教师、省教学技能比赛等荣誉。先后以优异成绩通过了教育部的“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和“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思想政治教育引领潮头,2015年被中组部列为首批“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不忘初心学党章》《做合格党员》《新时代奋斗指南》《浙水哪得清如许》等获中组部全国党员教育电视片最高奖,原创大型舞台音乐剧《红船往事》获浙江省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创新创业教育走在前列,2018年5月学校创业学院荣获“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称号,2019年10月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获“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平台资质。
学校学生近五年来荣获各类国家级项目95项,获省级学科竞赛以上奖励近500项,每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5%以上,考研率在15%以上,一年后创业率在5%以上,毕业生职业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居全省高校前列,获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众多毕业生成为新闻出版、影视行业、文化产业、文化传播等领域的骨干精英,涌现了一大批如忠诚、章伟秋、龙丹妮、席文、李维嘉、郁刚、朱丹、王志强、林旭坚、林江国、戚薇等知名校友,其中71人次获长江韬奋奖、金话筒奖、中国新闻奖等行业最高奖,《中国好声音》《中国梦想秀》《快乐大本营》《最强大脑》《奔跑吧兄弟》《王牌对王牌》等品牌栏目均由我校毕业生主创。
学校与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近80所高校开展交流合作,每年向包括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等在内的合作院校派出近300名交流生,现有在校留学生245人,每年聘用国(境)外教师30余人。2015年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017年与英国博尔顿大学合作“视觉传媒硕士学位教育项目”;2017年浙江省首批国际化专业重点建设项目——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专业招收全日制学历留学生;2019年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联合开展“全球运营管理(大数据方向)”双硕士培养项目;2019年获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与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共建“国际人文交流与传媒人才培养基地”,获“浙江省海峡两岸交流基地”。
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22亿元。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1个,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65.6万余册,电子图书158.5万余册,电子期刊82.7万余册,学位论文605.8万余册,音视频3919小时。
学校秉承“敬业、博学、求真、创新”的校训,本着立足浙江、面向全国、紧贴传媒、服务社会的宗旨,力争成为卓越名校、传媒名镇、艺术名片,为迈向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传媒大学而努力奋斗!
年份 | 专业 | 类型 | 层次 | 计划数 |
---|---|---|---|---|
2020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类 | 本科 | 120 |
2020 | 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 | 艺术类 | 本科 | 40 |
2020 | 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 | 艺术类 | 本科 | 90 |
2020 | 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 | 艺术类 | 本科 | 130 |
2020 | 广播电视编导 | 艺术类 | 本科 | 135 |
2020 |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 | 艺术类 | 本科 | 75 |
2020 |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 | 艺术类 | 本科 | 115 |
2020 | 摄影 | 艺术类 | 本科 | 90 |
2020 |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 | 艺术类 | 本科 | 125 |
2020 | 录音艺术 | 艺术类 | 本科 | 85 |
2020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术类 | 本科 | 80 |
2020 | 戏剧影视文学 | 艺术类 | 本科 | 130 |
2020 | 表演 | 艺术类 | 本科 | 65 |
2020 | 戏剧影视导演(校内选拔) | 艺术类 | 本科 | 40 |
2020 | 动画 | 艺术类 | 本科 | 150 |
2020 | 动画(漫插画) | 艺术类 | 本科 | 40 |
2020 |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2个专业) | 艺术类 | 本科 | 115 |
2020 | 服装与服饰设计(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 艺术类 | 本科 | 60 |
2020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艺术类 | 本科 | 60 |
2020 | 音乐表演(声乐) | 艺术类 | 本科 | 50 |
2020 | 音乐表演(钢琴) | 艺术类 | 本科 | 30 |
2020 | 音乐表演(手风琴) | 艺术类 | 本科 | 3 |
2020 | 音乐表演(小提琴) | 艺术类 | 本科 | 5 |
2020 | 音乐表演(大提琴) | 艺术类 | 本科 | 5 |
2020 | 音乐表演(二胡) | 艺术类 | 本科 | 7 |
2020 | 音乐表演(琵琶) | 艺术类 | 本科 | 5 |
2020 | 音乐表演(古筝) | 艺术类 | 本科 | 5 |
2020 | 音乐表演(扬琴) | 艺术类 | 本科 | 5 |
2020 | 音乐表演(竹笛) | 艺术类 | 本科 | 5 |
2020 | 舞蹈编导 | 艺术类 | 本科 | 35 |
2020 | 舞蹈编导(音乐剧)(校内选拔) | 艺术类 | 本科 | 25 |
2020 | 艺术与科技 | 艺术类 | 本科 | 25 |
2020 | 广播电视工程 | 普通类 | 本科 | 110 |
2020 | 电子信息工程 | 普通类 | 本科 | 75 |
2020 | 电子科学与技术(演艺工程与舞台技术) | 普通类 | 本科 | 75 |
2020 | 数字媒体技术 | 普通类 | 本科 | 120 |
2020 | 网络工程 | 普通类 | 本科 | 75 |
2020 | 软件工程(传媒大数据) | 普通类 | 本科 | 75 |
2020 | 文化产业管理 | 普通类 | 本科 | 90 |
2020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普通类 | 本科 | 90 |
2020 | 经济学 | 普通类 | 本科 | 80 |
2020 | 广告学 | 普通类 | 本科 | 120 |
2020 | 网络与新媒体 | 普通类 | 本科 | 140 |
2020 | 英语 | 普通类 | 本科 | 90 |
2020 | 广播电视学 | 普通类 | 本科 | 85 |
2020 | 新闻学 | 普通类 | 本科 | 85 |
2020 | 编辑出版学 | 普通类 | 本科 | 85 |
2020 | 传播学 | 普通类 | 本科 | 75 |
2020 | 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秘书学2个专业) | 普通类 | 本科 | 150 |
星途艺考对浙江传媒学院专业介绍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学制四年)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等相关学科基础知识及较强的应用能力,掌握普通话语音与发声的技巧,具备良好的有声语言艺术表达能力及播音主持创作能力,能在各级电台、电视台、新媒体及相关机构从事播音主持工作及在大专院校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播音主持教学与研究、语言传播相关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另外,本专业还开设了体育评论解说特色班,该班与上海体育学院和全国电视体育节目主持人协会强强合作,创新了成建制交流学习、一线精英授课的精英化人才培养模式。
除公共基础课外,专业主干课程有:播音主持艺术概论、普通话语音与发声、即兴口语表达、播音创作基础、播音业务、主持业务、新闻采访与写作、播音员主持人形象造型等。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方向,本科,学制四年)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需要,具备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等相关学科基础知识及较强的应用能力,掌握普通话语音与发声技巧,具备良好的有声语言艺术表达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广播电台、电视台、影视制作机构、新媒体和大专院校及相关单位从事影视剧配音、纪录(电视)片解说、文艺作品演播、播音与主持艺术、配音教学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除公共基础课外,专业主干课程有:配音导演基础、普通话语音与发声、配音表演基础、文艺作品演播、角色配音业务、播音业务、配音作品创作等。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方向,本科,学制四年)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具备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等相关学科基础知识及较强的应用能力,具有良好的有声语言艺术表达能力及播音主持创作能力,具备较强的跨文化交流能力,能在电台、电视台、新媒体及相关机构从事播音主持工作及企事业单位从事形象代言与宣传、对外联络与接待、活动策划与主持、部门协调与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除公共基础课外,专业主干课程有:交际英语口语、即兴口语表达、普通话语音与发声、主持业务、语言表达艺术、中外礼仪基础、形体礼仪、民俗艺术传播、专题活动策划、活动主持艺术等。
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浙江省政府、省教育厅的关怀下,近年来,播音主持艺术学院在专业建设的诸多方面不断改革并取得显著成效。学生在各类专业比赛中频频斩获殊荣,吸引用人单位纷纷前来,毕业生就业率近年来保持在96%以上,学院连续多年获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院鲜明的办学特色、专业人才的社会影响力在全国同类专业中已处于领先地位。如今,浙传播音学子已遍布全国各地。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艺术类各专业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以下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①达到7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①4:6比例的综合分②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②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外语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①达到70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①4:6比例的综合分②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②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①达到80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①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①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摄像)、摄影专业、录音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①达到75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①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①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影摄影与制作)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文化折算分①达到70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①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①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文化折算分①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①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①6:4比例的综合分②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②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动画专业、动画专业(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2个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①5:5比例的综合分②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②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外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①5:5比例的综合分②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②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外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①6:4比例的综合分②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②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一档多投”和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各专业录取原则排序后,排序成绩仍并列的将按高考相关单科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单科的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3.对于投档考生,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安排专业录取,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专业志愿顺序以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为准,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等条件下(录取排序成绩相同)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在考生专业合格成绩对应相符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含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排序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4.根据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学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摄影、录音艺术等10个全国计划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高考总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加分。其他分省计划专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考试院)对考生的加分政策,但加分分值最高为20分,根据考生加分后的成绩,按照专业录取原则,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5.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摄影、录音艺术等10个本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实行全国计划,并由学校自主划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6.考生持有近两年内获得的国家一、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在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7.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和海南省按照新高考招生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高考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